观点理论

一、 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作用、现状

(一)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各级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机构和其它工作机构”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人大街道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在区人大常委的直接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人大街道工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人大街道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派出到街道的工作机构;其次,人大街道工委虽然是当地党委、人大和编制机构批准设立的,但它并无法律明确的身份和职能;再次,人大街道工委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

(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能有力的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它能完全调动基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能形成至上而下纵向到底的完整人大工作体系。基层人大工作通过工委这一整体,可有效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街道和社区之中,可以发挥民主渠道作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可以发挥监督促进作用,推动社区文化、卫生、管理、治安,服务等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可以发挥法制保障作用,推进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可以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建功立业,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为城市社区文明建设做出  积极贡献。

三是能促进认真履职尽责,发挥积极作用。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大力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如通过建立代表接待日,设立选民联系电话,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有力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激发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可加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和质量,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三)现状:人大街道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利于推动街道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大街道工委作用发挥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限制。人大街道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辖区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从工作上看,人大街道工委还只限于联系代表,组织开展形式上的视察、检查等活动,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其他方面工作开展的并不多。同时,人大街道工委是个新鲜事物,其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认识和重视,造成人大街道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乏力、形同虚设。

二是组织机构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明确。虽然人大工委配备了专职主任,但未配备副主任、委员,特别是工委办公室,没有专职主任,缺乏专职办事人员,导致人大工委主任成为“光杆司令”,直接影响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另外,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工作方面只是处于尝试阶段。在其职责方面,许多还不够明确,在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上面临不少困难,重大事项决定等问题都较难操作。

三是开展代表活动组织难,效果不够明显。由于人大街道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方法,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代表自觉,少数代表缺乏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活动主动性不强,致使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开展活动较难。与此同时,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开展活动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参政议政能力不强,使得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开展活动收效不明显。

四是人大街道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人大街道工作缺乏深入、有效、持久的宣传,人们对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对人大是如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仍没有真正了解。这也使人大街道工作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做好人大街道工作的对策

人大街道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履职依据尚未明确,工作职责尚不明晰的情况下,如何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出努力,是人大街道工委探索并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新形势下,要做好人大街道工作,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努力找准人大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做到有所作为。人大街道工委是人大工作的新舞台,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不断创新,人大街道工作必将大有作为。但关键是要积极争取党工委的重视和办事处的配合。人大街道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工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活动,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重大活动要向党工委汇报,并主动邀请党工委领导参加,努力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结合起来。同时,从推动和促进工作的愿望出发,找准办事处工作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寓监督于促进之中。

(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街道工作必须把握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做到既不错位又不越位;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履行职能;坚持不直接处理问题,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替代;坚持适度定责,量力而行和有所作为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量力而行,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履行职权。

(三)围绕中心,主动履职。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人大街道工委要自觉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能。

一是履行民主职能,促进基层基础政权的加强。人大街道工委根据明确的职责,善于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基层,将宪法和法律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基层,要加强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和指导作用,引导社区成员依法有序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管理,搭起人民参与地方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平台。

二是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依法治理进程。在街道设立人大工委,填补了一直以来人大在街道没有机构设立的空白,扩大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覆盖面,把街道的工作纳入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范围。人大街道工委要有效组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支持街道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政权、执法、司法行为的规范,将人大的监督职能引向深入。

三是履行沟通职能,促进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人大街道工委要积极运用自身的阵地载体功能,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述职评议、走访等活动,使广大人民代表悉情知政,履行起应尽的职责,保持正确的导向,既为街道传声与递音,又为群众呼吁与谋利,既为选民释疑解惑,又为党工委办事处分忧解难,成为汇聚良策攻薄弱,凝聚力量干事业,集聚心智谋率先的中坚力量。

(四)完善机构,规范程序。人大街道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办事机构,下设代表小组,发挥工作委员会成员和代表小组作用是做好人大街道工作的基础。

一是要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职责。形成组织网络,推进“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和运行。

二是要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按制度办事,如《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学习活动制度》、《联系代表及选民制度》、《评议制度》等等,在抓好制度落实的同时,注重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使人大街道工委的各项工作制度更趋规范、更加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从而更好地推进人大街道工作的开展。

(五)开展活动,注重实效。始终把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搞好服务作为人大街道工作的首要任务,从提高代表素质入手,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代表意识,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引导代表深入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真正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坚持月社情民意信息反馈摸排分析汇总和年度检查考评。

 

作者:刘良旭  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工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