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3次会议通过)
一、新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
(一)地方性法规名称:《绵阳市城镇水污染防治条例》
(二)起草部门:市环保局
(三)一审建议时间:2017年7月
二、开展立法调研计划2件
(一)议题名称:
1. 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
2. 绵阳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二)调研部门:市住建局、规划局、文广新局,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