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钱建苹,在涪城区民政局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已连任两届市人大代表,自2011年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时刻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我经常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收集、了解群众的基本生活情况,在走村入户的进程中,听到群众心声的同时,也感受着老百姓在生活、医疗、就学、就业上的艰辛和不易,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大代表的神圣使命。
一、履职尽责,甘当老百姓的代言人
当代表,就要尽职责做贡献,要倾听群众呼声,甘当百姓代言人!我是一名民政干部,更是一名人大代表,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我收集到了大量的素材,先后提出了《关于强化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加大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新模式》、《实施互联网+政务,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等30余件建议,得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摊区规范管理》的建议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对马家巷、孙家巷交汇处,花园西街等处经营秩序进行规范管理,促进了城区环境进一步优化;《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在弱势群体中的作用》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成了新农合在农村实现全覆盖。
二、扶弱济贫,撑起困难群众一片天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如天,作为一名基层民政干部,除了站在政策的层面、人大代表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外,还必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人大代表联系困难群众做起。我经常到联系的贫困户家中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帮扶,解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比如我联系的城厢街道警钟街社区困难群众张斌,从小患小儿麻痹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里全靠年迈多病的母亲照顾。了解到张斌家的情况后,每年我都会为他解决生活和医疗上的困难;同时协调社区和街道为他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并帮助他解决医疗救助。
涪城区关帝镇猫林村—组的李银珍老人也是我的定点联系对象。老人长年体弱多病,子女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来尽赡养义务。我看在眼里,忧在心中,多年如一日对老人的生活、医疗、住房等进行全方位的帮助。同时协调村上为老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老人修缮房屋,协调慈善爱心超市为老人发放购物卡和慰问物资。每个月无论工作再忙,我都会抽出时间去看望老人,和老人拉家常,为老人打扫卫生、剪指甲、剪头发,送去米面油和日常生活用品。老人感动得逢人便说,“民政局的钱女子对我真的比我的亲生儿女还亲哦!我好幸福哦!”得到群众的认可、理解和夸奖,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从内心来讲,也感到无比的欣慰。
三、心系群众,让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2015年6月,涪城区正式启动“特困群众救助资金”——由财政出资200万元,政策是专门为全区因病、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贫困的家庭或个人,提供6000元或8000元的一次性救助,简单的说,就是对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众”进行帮助,从而形成更加立体的、全方位的帮扶救助体系。
如何让好政策尽可能落到实处,我将工作重点放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社区,一方面通过社区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尽可能覆盖更多需要救助的群众,同时依托社区搜集反馈意见。
南山御营一社区人口构成以老城区拆迁户和下岗职工为主,每年被纳入各类帮扶救济的就有1000多人,因此也是新政策试点中重点关注地区。于是,我借南山街道重阳节举办社区老年之星评选活动之机,在颁奖时专门宣传了新的“特困群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很快新政策就通过他们传到了各个小区,当于累计来咨询政策的群众就超过100人次,在为群众宣传解读政策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根据试行办法要求,救助对象需要当年的医疗发票,而且金额必须要在3万元以上,才能享受到救助资金。但因为救助申请审批时间为当年10月,这意味着实际可用发票仅为当年前10个月的治疗费用,因此一些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10个月之内还没达到3万元,这样,就意味着本来贫困的家庭因为政策的原因而与救助失之交臂,于是,我立即把这一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并引起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很快对政策进行了修订:将发票时间跨度向前延长2个月,从当年10月到次年10月。这个消息传到社区后,社区群众都感到很满意。特困群众救助政策出台后,2015年社区只有一位群众拿到救助资金,而按照调整后的意见,社区每年至少可以多覆盖10-20户困难家庭,从而让救助资金帮助到了更多的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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