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5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小萍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雨林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吴莹迪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殷亚男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立冬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向茜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英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敏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君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永川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才明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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