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月6日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小勇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邱倩、马翰霖、严皓月、钟明宪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福林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高旭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李美俊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桂霞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冯凤琼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高艳辉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光辉、蔡利军、赵毅、于定国、蒋玉龙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兆荣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彭宗诚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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