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2016年11月18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市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绵阳市市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第二次)方案。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市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本级和市属园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第二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