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11-01
(2016年10月28日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长福所作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